台灣胸腔外科醫學會 Taiwan Society of Thoracic Surgeons

機械手臂認證標準

機械手臂輔助胸腔外科手術醫師認證標準

中華民國 112 年 1 月 14 日第三屆第三次理監事會議
中華民國 112 年 4 月 29 日第三屆第四次理監事會議
中華民國 113 年 6 月 29 日第三屆第八次理監事會議
中華民國 113 年 9 月 28 日第四屆第二次理監事會議

壹、

本會經 2022 年 12 月健保署共擬會議通過為機械手臂輔助胸腔外科手術醫師認證學會,為維持手術品質特訂定此認證標準。

貳、

通過本學會認證標準的醫師,可申請機械手臂輔助胸腔外科手術健保手術費給付。

參、

本會訂定之機械手臂輔助胸腔外科手術醫師認證條件,需具備傳統開胸手術或胸腔鏡手術累積執行件數達 20 例(含)以上(需檢附手術紀錄,術式需包含肺葉或肺節切除、食道癌手術、縱膈腔腫瘤切除),具台灣胸腔外科醫學會機械手臂輔助系統繼續教育 4 學分,並符合以下三項資格之一

資格一:
  1. 相對機器系統之系統練習或操作達 20 小時(如模擬機)
  2. 需至少參與相對應機器系統之 1 台動物實驗、擬真組織、大體或 AI 模擬訓練
  3. 至少 1 台相對應機器系統及相對應器官系統之臨床手術觀摩或擔任助手經驗
資格二:
  1. 相對機器系統之系統練習或操作達 20 小時(如模擬機)
  2. 至少 10 台相對應機器系統及相對應器官系統之臨床手術觀摩或擔任助手經驗
資格三:
  1. 本會主辦或協辦「類 TR100 訓練課程證明」或直覺公司 TR100 完訓證明(需檢附證明文件)
  2. 至少 1 台相對應機器系統及相對應器官系統之臨床手術觀摩或擔任助手經驗

機械手臂醫師再認證:
  1. 6 年累積滿 24 例機械手臂胸腔手術且具有台灣胸腔外科醫學會機械手臂輔助系統繼續教育 24 學分。
  2. 醫師取得認證資格後,如超過半年未行機械手臂相關輔助手術,則需接受再培訓(相對應機器系統模擬 4 小時 + 相對應機器系統手術觀摩 1 台或擔任助手 1 台),使能延續認證資格。

肆、

指導醫師證書部分:

機械手臂指導醫師:
主刀 20 例相對應機器系統及相對應器官系統之機械手臂輔助手術。
機械手臂指導醫師再認證:
6 年累積滿 50 例機械手臂胸腔手術且具有台灣胸腔外科醫學會機械手臂輔助系統繼續教育 24 學分。

伍、

申請認證學會將酌收行政審查費用:會員新台幣 1000 元整。

符合上述認證醫師請備齊申請表及檢附相關資料電子檔,登入官網會員專區後,上傳至機械手臂申請專區。
路徑:機械手臂認證專區 → 機械手臂認證申請 → 上傳以下資料
(1) 申請表電子檔
(2) 檢附之證明文件電子檔
(3) 繳費證明電子檔


台灣胸腔外科醫學會機械手臂輔助系統繼續教育積分認定標準:

  1. 本會主辦之機械手臂輔助系統研討會或課程(含視訊會議):
    國際研討會(須有國外講師)與本會聯合舉辦者,繼續教育積分數每 1 小時 1 分。
    如機械手臂輔助系統研討會或課程(含視訊會議)時間超過 4 小時者,至多給予繼續教育積分數 4 分。
  2. 非本會主辦之機械手臂輔助系統研討會或課程(含視訊會議):
    主辦單位正式來函(內容需有研討會開始至結束時間、名稱、地點、聯絡資訊),經本會審核認定核可後,地區性跟全國性研討會:繼續教育積分數每 4 小時 2.0 分。


機械手臂指導醫師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