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胸腔外科醫學會 Taiwan Society of Thoracic Surgeons

學會公告

辦理胸腔外科專科醫師證書更新(換證)-重要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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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台灣胸腔外科醫學會專科醫師甄審辦法,有關專科醫師證書換證事宜摘錄如下:

九、台灣胸腔外科醫學會專科醫師證書 (以下簡稱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為六年,於每年六月進行換證事宜。(須繳清積欠之常年會費才可進行換證事宜)

(一) 證書有效日期內積分滿六百分者,需於有效日期當年提出換證資料即可換證,下次換證期限為六年。

(二) 證書有效日期內積分滿六百分者,未換證亦無自行提出申請延期一年者,將由甄審委員會審核後續資格。

(三) 證書有效日期內積分未滿六百分者,自行提出申請延期一年,並於延期一年內補足六百分,即可進行換證,但隔次換證的期限將縮短為五年,之後才能回復六年期限。

(四) 證書有效日期內積分未滿六百分者,自行提出申請延期一年,但延期一年內尚無法補足六百分者:1.若於延期第二年內補足積分六百分,才可進行換證,但隔次換證的期限將縮短為四年,之後才能回復六年期限。2.若於延期第二年尚無法補足六百分者,則自動取消證書。日後需重行甄審考試。

(五) 證書有效日期內積分未滿六百分者,無自行提出申請延期一年。積分未滿六百分,須先提出展延一年:1.若於延期第一年內補足積分六百分即可進行換證,但隔次展延的期限將縮短為五年,之後才能回復六年期限。2.若於延期第二年內補足積分六百分才可進行換證,但隔次換證的年限將縮短為四年,之後才能回復六年期限。3.若於延期第二年尚無法補足六百分者,則自動取消證書。日後需重行甄審考試。

(六) 證書遺失者,須自行向本會提出申請重製證書,並寫具結書及工本費伍佰元整。

(七) 新取得專科醫師證書之證書起始日為通過甄審考試當年之7月1日,換證之新證書起始日以舊版證書起始日為依據,到期日為六年後的12月31日。

十、申請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之展延條件,應於專科醫師證書之有效期限六年內,參加下列學術活動或繼續教育積分達六百分以上。

(一) 參加台灣胸腔外科醫學會年會,每次積分六十分。

(二) 參加台灣外科醫學會年會,每次積分六十分。

(三) 參加台灣胸腔外科醫學會冬季會,天數:1.5天,每次積分六十分。天數:1天,每次積分三十分。

(四) 參加國內外胸腔外科醫學會及相關醫學會,每次積分三十分。

(五) 於國內外胸腔外科醫學會發表論文演講(或壁報),每篇積分三十分。

(六) 在本會認可之國內外醫學雜誌發表有關胸腔外科論文者,每次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積分三十分,第二作者積分十五分,第三作者以下積分五分。

(七) 本學會承認國內醫學會年會與研討會,將授與相當之積分。

(八) 出國進修者,每一個月積分十分。(需提出與胸腔外科有關之進修證明)

十一、申請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展延,應於公告之期限內以通信方式申請,並繳交下列表件:

(一) 申請表。

(二) 符合第十條所定展延條件之各項證明文件。

(三) 最近一年內二吋正面脫帽半身光面照片二張。

(四) 專科醫師證書換證費及查核費,收費金額將於理監事會議決議通過,並於會員大會追認。

十二、 專科醫師甄審或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展延,得斟酌實際需要收取甄審費或查核費。

十三、 專科醫師甄審或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展延之結果,由本會通知之。經專科醫師甄審合格或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准予展延者,得依本會專科醫師甄審辦法,向本會申請發給專科醫師證書或展延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

 

注意事項:

1.在學會不管是榮譽會員、名譽會員或一般會員,均須依專科師甄審版法之規定應於證書效期屆滿前辦理更新。10月30日前截止收件,逾期不予受理

2.請於公告之期限內以通信方式申請,並繳交下列表件郵寄至下方地址:

(一) 申請表。

(二) 符合第十條所定展延條件之各項證明文件。(可逕行登錄網頁查詢積分。會員登入帳號及密碼:您的身分證字號,如有修改密碼,請以自訂密碼登入)

(三) 最近一年內二吋正面脫帽半身光面照片二張。

      郵寄地址:333桃園市龜山區復興街5號 綜合大樓4樓胸腔外科辦公室  台灣胸腔外科醫學會收

      台灣胸腔外科醫學會收

      連絡電話:03-3281200#5959

3.經審核通過後,證書將以掛號方式郵寄證書至您所填寫之通訊地址(請務必詳細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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